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399号206
1311.00元/月/总面积
26.82 ㎡
2023-03-03
2025-12-31
工业仓储
总租赁底价首年每月不少于1311元,租金每1年递增1.5%。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3-03至2023-03-16)
房产
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并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如为非法人组织,其总公司或其自身需达到以上要求)。
4.意向方如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公告期前3个月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含1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款证明或其他有价证券账户证明),且证明对象必须为意向承租方,意向方如为个体工商户,可提供其负责人银行资信证明。
5. 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需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一)出租用途:仓库。
(二)出租面积:26.82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租金定价:出租底价1311元/月/总面积。
(五)递增率:1.5%。
(六)租赁保证金: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两倍收取。
(七)免租期:无。
(八)交易保证金金额:首年首月租金的2倍。意向报名人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前向出租方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逾期缴纳的物业出租方不确认意向报名人的资格。
1. 本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化工原料公司,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无房产证。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此物业目前出租,出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交接表》并移交物业钥匙之日视为实际交付之日。租期起算日为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4、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人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5、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最后一年月租金2倍)。
9、承租方承租物业后不允许从事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10、承租方须自行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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