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上海石化2024-2026年液体化工原料码头综合服务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港口服务(招标编号:NWZ240806-9009-02380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港口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港口服务 | 1.000 | 项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强制认证经营资质:仅接受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水路货运代理资质、海事局散货固体危险品、散货液态危险品申报备案承诺真实有效。(3)投标商选择范围:满足使用单位提供液体化工料码头综合保障、海上交通作业,锚地采样、委托分析、医疗监护等、并具有海上交通船舶,提供在上海石化储运码头海运服务的能力(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3.1.2 财务要求。
(1)承付6个月期限承兑汇票3.1.3 业绩要求。
(1)提供近一年石油石化行业内有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无石油石化行业业绩否决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响应服务时间为3小时以内(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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