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一批(含改制企业原岳阳皓羽食品有限公司资产)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5.36722 |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 中国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元锋 联系电话: 0755-83881848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 0755-26577573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其他资产 | 资产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一批(含改制企业原岳阳皓羽食品有限公司资产) |
---|---|---|
简要概述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 否 | |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重要说明 |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4-01-26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资产处置小组工作例会暨乙烯项目厂内征拆专题会议纪要(巴陵石化会议纪要【2023】160号)、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专题会议纪要(【2024】2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鉴于该项目的资产处置采取拆卖一体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需按照相关要求全权负责资产拆除工作。为保障拆卸过程中安全性、专业性等相关要求,意向受让方需满足拆除资质等相关要求。①单独受让:意向受让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资质。②联合体受让: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任意一方不得重复组建联合体。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详见附件),一方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一方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的,需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与踏勘组织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踏勘联系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由转让方统一安排。 现场踏勘联系人:唐经理,联系电话:18501956494。意向受让方如未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须提交《风险承诺函》(具体见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时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或《风险承诺函》、《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4、如意向受让方不能满足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受让(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受让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责及主体单位。 5、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6、意向受让方通过初步审查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或本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8、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转让标的均已报废,不得再次、循环利用,因此造成的安全生产、设备损坏等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
文章推荐:
东莞市横沥镇水边村平巷红荔下巷道路硬底化及排水改造工程图纸设计服务